[疾风部落]苍天OL公会招募精英玩家,技术人员
[ 录入者:风过无声 | 时间:2008-03-13 16:10:53 | 作者: | 来源: | 浏览:28次 ]

[疾风部落]苍天OL

 

  疾风狂野 部落为家

 

  IS频道:10562198

 

  QQ群:11964198

 

  公会网站:http://jifengky.u9u8.com

 

 

  欢迎广大的苍天玩家加入到我们公会!我们公会是今年年初刚刚成立的公会!我以前也是个散户!说实在的!加入公会确实有点没有自由的感觉!而且要跟着公会老是换游戏!现在我自己跟一班游戏里结识的义气朋友组建了我们[疾风部落]是个不跟别的公会一样的游戏公会!我们是个不换游戏!玩了[苍天OL]就绝对不换游戏的!所以我们人非常的少!欢迎能够得到大家的加入!

 

  我们的口号是:疾风狂野  部落为家

 

  疾风部落章程

 

  疾风部落基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会名称:疾风部落

 

  第二条 公会口号:疾风狂野  部落为家

 

  第三条 部落标志

 

  第四条 部落理念:希望每一个加入疾风部落的兄弟可以在这个部落中尽情享受游戏的快乐,同时希望每一位兄弟能为部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团结一致,使我们的部落成为真正和谐之家!

 

  第五条 部落所有成员必须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本章程。

 

  第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讨论及最终解释权归疾风部落理事会。

 

  第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2007年12月22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 部落结构及人事制度

 

  第一条 部落目前人不多,但却是真正的兄弟组建,不久的将来会不断壮大。

 

  第二条 部落日常管理事务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下设战略统筹部,统战部,人事部,外交部,财务部,设计部,娱乐部。

 

  第三条 新进兄弟,由人事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可直接成为本部落的正式成员。审核原则“宁缺勿滥”

 

  第四条 理事会管理人员定期改选,全体成员可自由提名,再经全体成员投票后决定。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

 

  第一条 部落所有成员均有选举与选举权,可通过提名或自荐的方式,担任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享有部落工具的使用权,包括部落论坛、部落QQ群、部落IS等。

 

  第三条 可在游戏中使用家族功能,并可使用其他成员捐出的装备等财物。

 

  第四条 可参加部落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 可参加部落组织的游戏内测,内测号的发放,下步会制定论坛奖励制度。

 

  第六条 享有投票决定权。部落所有重大事件都将由所有成员集体投票决定。

 

  第七条 享有财务知情权。部落财务部将定期在论坛公布虚拟和实际货币及物品的收支情况,做到财务的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四章 成员的义务

 

  第一条 所有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部落论坛注册报道,并使用统一的注册名格式:以“疾风—”开头,后面直接连接各人名字,并保持QQ群、论坛、游戏、IS,四方面名字的统一,以便大家确认。

 

  第二条 部落成员必须注册部落IS,并每天上IS参加各项活动。IS使用教程请参看论坛链接。

 

  第三条 部落成员应该自觉维护本部落利益,不做有损部落的事情,理事会成员应发扬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做好自己的工作,甚至是牺牲游戏时间。

 

  第四条 部落所有成员应每天至少前往部落论坛浏览一次,每周至少发表5篇文章,提倡原创的,与游戏有关的,不建议转载或灌水。

 

  第五条 部落所有成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如发生摩擦,应互相谅解,和平解决,也可向理事会提出申诉。严禁相互漫骂,互相攻击,出现以上情况者,先给予警告,警告无效者,我们将直接开除。

 

  第六条 对于部落重大事件,如攻城,帮战,国战等,经通知不请假擅自不到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将直接开除。

 

  第七条 部落理事会管理人员应每天上线,有事外出需事先请假,无故消失超过3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超过7天者将撤消其职务。

 

  第八条 严重诋毁部落声誉者,一经证实,立即开除。

 

  第五章 其他和免责

 

  第一条 对本章程各条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部落事务积极热心者,也会给予奖励。

 

  第二条 部落成员与非部落成员发生摩擦,因第一时间向部落报告,由部落出面解决或PK。

 

  第三条 原部落成员退出部落后,如对部落进行胡乱挑衅,经世界频道宣布后成为通缉者,全家族成员追杀其到删号为止。其他原因的通缉名单,同样处理。

 

  第四条 禁止在本部落所有宣传窗口中发表违法信息和有关帐号密码的信息,不得借用本部落名义进行一切违法活动,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发布者个人承担,本公会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部落论坛注意事项与部落QQ群注意事项作为本章程的补充条例,与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疾风部落公会理事会

 

  2007年12月22日

评论